借条和借条的区别(借条和借条有什么区别?)
一、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是:
1.原因不一样。
借条和欠条的性质不同,形成的原因也不同。借主要是借,形成的原因很清楚。
欠款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形成原因不清楚。
2.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不同。
(1)诉讼时效对于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和借条是一样的,都是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2)借条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有区别。
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据友友资源网,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借据有效期最长可达20年。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是对双方过去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债权人应当自借据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逾期未履行的借据,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也就是说,如果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随时索要。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拒绝偿还时开始,最长不得超过20年。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还款期限届满时起算。第三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欠费形成之日起计算,有约定还款期限的,从到期之日起计算。
3.不同的法律证明力。
(1)借条证明借贷关系,借条证明债务关系。贷款肯定是债务,但债务不一定是贷款。
(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款的形成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产生,如买卖欠款、劳务欠款、企业承包欠款、损害赔偿欠款等等。
(3)借条持有人凭借借条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通过借条本身更容易认定和认定当事人之间的借款事实。欠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陈述借款事实,对方一般很难进行抗辩或否认。但欠条持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或辩解这一事实,借据持有人必须进一步证明借据形成事实的存在。
二、借条和欠条哪个法律效力更大?
所谓借条、借条的“效力”,其实是指借条、借条的证据效力,即借条、借条对一定债权债务的证据效力。
除了借条和借条都可以反映一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和事实之外,它们在外在表现形式、所体现的内涵以及形成的原因上肯定是有所不同的。但是,他们不能简单的比较自己证据的有效性,然后得出有效性大还是小的结论。
欠条持有人以欠条为依据向法院起诉债权时,应始终向法官陈述欠条所依据的事实(如买卖业务的事实,这是货款需求成立的基础和依据),以说明欠条的来源,赢得法官的采信。这种主动陈述事实是人之常情,属于一般常识(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这是附在提起诉讼上的索赔责任)。如果对方对这一事实有任何异议(包括否认、抗辩等。),尤其是当其作出直接或间接的否认时,原告想要证明的结果未必是借据本身直接获得的。为了打赢官司,原告往往会提供进一步的证据(如提供业务关系的送货单、出具Youyou.com的机票等。)来说明Youyou.com所主张的事实(或具体法律关系)的存在。这时候原告在诉讼中的工作量自然会增加。
借据一般是由具体的借款事实形成的,反映的是双方特定的法律关系,进而反映的是双方基于借款的法律关系和事实形成了一方欠另一方钱的债权债务关系。通过借据本身往往更容易识别和认定当事人之间的具体法律关系和事实。一般原告不需要过多解释具体的法律关系。只需简单陈述借款事实,对方一般难以抗辩或否认,便于法官确认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
在实践中,有人认为借条的效力大于借条,主要是这个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