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胎准生证(北京的准生证现在极其简单)
北京单独二胎最新政策
2014年2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优友资源网》,北京市“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实施。
一、北京市可申请“单独二孩”的市民
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
(1)双方或一方在北京注册;
(2)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3)生育间隔不少于4年,或者女方年龄不少于28周岁。
二。可以认定为“独生子女”的公民
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独生子女”:
(1)我是父母生的独生子女。即:无同父异母兄弟、无同父异母兄弟、无同父异母兄弟、无收养的兄弟姐妹。
(2)我是父母收养的独生女据优优资源网。即被养父母依法收养,且是养父母的独生子女。
(3)本人父母已依法生育(收养)两个及以上子女,其他子女均已死亡但未生育的。我是我父母唯一现存的孩子。即我是父母唯一现存的孩子,其他死去的兄弟姐妹没有后代。
三、申请生育二胎的部门
符合申请条件的夫妻可以到以下计划生育机构提出再生育申优优资源网请求。
(1)夫妻双方只有一方为北京市户籍,向北京市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申请再生育。
(2)夫妻双方均为北京市户籍。其中,①双方均为农业户口,向男方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申请再生育;②其他户口的,向女方户口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申请再生育。
四。在北京申请单独二胎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复印件及原件;
(2)夫妻双方近期两寸照片;
(三)独生子女之一的,提供其父母生育管理地或者户籍地出具的能够认定其为独生子女的证明;
(4)夫妻双方婚育证明;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具体材料要求,请提前拨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政策咨询电话。
北京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
办理北京市二胎生育证,应当到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办理以下手续:
1.符合政策的夫妻,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须向双方单位计生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核实后,双方单位均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女方单位持双方申请、女方户口本、结婚证及相关材料(病残儿)附诊断证明、病历;“双”凭双方父母单位和双方单位人事部门证明;“收养后双胎”凭收养证明和妊娠证明;再婚“凭以前的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向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办申请。(注: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3.街道计生办审核后出具的生育二胎申请表,由女方单位填写,男女双方单位签字盖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生育服务证工本费5元。
4.街道计生办签署初审意见后,将《生育二胎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送区计生委审批。
5.区计生委在《生育二胎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将另一个孩子的生育服务证交回街道计生办,由街道计生办交女方单位,并转交当事人。要求该单位向当事人发放宣传资料并记录在案。
6.已办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户籍地变更后,由迁入地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变更登记,并在《生育服务证》第三页第二页背面和变更登记栏盖章。
7.已办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配偶死亡或离婚的,原生育服务证作废(女方怀孕的除外),女方所在单位(居委会)收回,出具生育服务证的计生办注销(已办理户口迁移、变更登记的,由新迁入地注销)。
申请“二孩”的程序:
1.街道计生办和单位负责核实申请病残儿鉴定的家庭情况,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家庭调查,填写病残儿疾病鉴定登记表。
2.智力低下、癫痫,凭诊断单和户口簿,由母亲陪同到首都儿科研究所检查诊断。
3.各种心脏疾病必须到心血管疾病专科医院诊治。
申请特别批准的程序:
1.改判的,应提供对方的婚育状况。
2.80后生二胎要出示相关证明。
办理审批手续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父母有子女证明(由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
2.申请人的户口簿
3.结婚证书
4.申请人生育子女的证明(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等。
需要核对以上材料的原件,保留复印件。
申请人父母原生育两个子女的,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有效证明;其他子女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后死亡的,由村居委会出具未生育、未收养子女的证明。
界定申请人是否为独生子女,需要提供证明:
1.申请人父母户口簿(首页、个人页、变更页)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申请人父母档案单位出具的(无档案单位人员由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子女出生证明;父母为外省市户籍的,由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出具子女生育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