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须提供身份证件、结婚证等婚姻证明材料原件、证明父母和子女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子女与缴存人未在同一户口簿的,可使用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材料代替)。
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023—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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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商业贷款购房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答:须提供身份证件、结婚证(单身声明)等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婚姻信息已成功申报且未发生变更的,无须提供婚姻证明材料),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住房公积金支付商品房购房首付款委托书》(预售或现售);《住房公积金支付商业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信息确认书》;《商品房买卖合同》;《重庆市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现售商品房提取时无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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